新华网杭州9月20日电 (记者 裘立华、舒继华) 浙江海宁市政府2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浙江晶科能源公司(微博)已经被责令停产并处罚金47万元。
9月15日至17日,海宁市袁花镇红晓村部分村民因浙江晶科能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连续三个晚上在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口聚集,引发群体性事件。
海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市长沈向宏说,截止目前,此群体性事件已基本平息,18、19日连续两天,袁花镇生产生活、治安秩序正常,民众情绪趋于平稳,相关后续处理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沈向宏说,目前海宁市在已责成晶科对产生废水废气的生产工艺实施停产整治的基础上,依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47万元。同时,责成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扩建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扩建应急池,梳理完善雨污管理系统;对调查中发现的废气治理方面的问题,责成企业对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沈向宏说,海宁市将进一步加大环境力度,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向该企业派出驻厂监管员,同时强化公众参与,组织村民代表进厂对停产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对受污染的河段进行疏浚,将受污染的河水抽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海宁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洪明说,今年4月,晶科能源的排污口已经出现超标现象,当地环保部门已经责令公司整改,但整改并不彻底。8月26日又发生死鱼事件,当地部门对晶科能源排污口水样进行了检测,发现氟化物严重超标10倍,引发了当地群众不满。
沈向宏表示,海宁市在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市企业环保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是由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柏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已在美国上市,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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