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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逆势延长6条公路收费年限 最高延长时限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 01:14  第一财经日报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李攻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日前,山东方面对该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延长部分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作出正式批复,同意对“请示”中所提及的境内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年限。

  此前的6月份, 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山东方面也曾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调查摸清全省收费公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努力规范我省收费公路管理。”

  上述批复共包括1条省道、3条国道及两条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时限从17个月到5年不等。

  批复中说,“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1年5个月;延长国道206昌邑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同意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等4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5年;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收费期限4年3个月。”

  上述批复未对因何种原因延长上述公路的收费年限作出说明,但要求“你们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技术措施,加强道路管理,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记者了解到,上述批复中,位于204国道上的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延期至2013年5月9日。这已经是该收费站第三次延期收费。

  大珠山该收费站开始设立于1998年,当时收费期限定为3年,截至2000年12月31日到期。随后经过有关程序,开始第一次延长收费期限至2003年12月31日。到期以后,该收费站第二次延期收费期限再次获批,期限延至2011年12月31日。

  关于204国道上的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再三”延长,此前,青岛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2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连接烟台与青岛两地的烟青一级公路被“升格”为国道204线,“此后多次对烟青路改造和大修,政府一直在进行投入,现在收费还是还贷需要。”

  关于沈阳到海口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年限,该高速公路日照段管理处相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这都是按照国家政策办的。“开始时批准的收费年限较短,以后就会按照政策延长。”

  记者了解到,沈阳到海口高速公路原名同三高速。在山东省境内是分段建设,竣工及开通时间也不尽相同。同时,这条高速公路属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的资产,因为此前属于“断头路”,未完全连接起来,收费情况不理想。“现在还面临还贷压力。”

  虽然国家层面正在下决心对收费公路进行清理,以降低物流成本,但真要做到高速公路免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接近山东省交通厅的人士告诉记者,山东省交通厅曾经做过测算,如果高速公路停止收费,该省每年需要拿出近千亿元进行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维护。这个压力财政无法承担。

  同时,他告诉记者,即使一条高速公路到了收费年限,也会被延长。“拿济南到青岛的高速公路来说,如果济青北线到年限停止收费,那新建的济青南线谁还走?”

  早在2008年,审计署公布的“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就显示,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济青北线,山东高速(600350.SH)核心资产之一。)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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