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7月27日电 (汤荔) 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自2011年8月1日零时起,对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实行优惠市民、政府补差的收费政策,按照1元、5元、10元三个标准收取通行费。
为缓解郑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压力,充分发挥郑州绕城高速公路方便、快捷、安全的资源优势,郑州市定于 2011年8月1日零时起对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对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实行优惠市民、政府补差的收费政策,按照不高于原通行费收费标准的30%收取通行费,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方便结算,按照1元、5元、10元三个标准收取通行费。
届时所有悬挂豫A牌照的小型客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在郑州绕城高速公路(郑州绕城高速公路由京港澳段、连霍段、西南绕城段组成,全长106公里)区间行驶,即车辆入口和出口站同时满足在圃田站、郑州南站、十八里河站、樱桃沟站、郑州西南站、豫龙站、侯寨站、沟赵站、惠济站、柳林站范围内的,可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如果车辆行驶区间超过郑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即入口站和出口站中有一个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车辆,均按实际行驶里程缴纳车辆通行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