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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控房价过快上涨 确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4日 09:50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长沙讯(记者张旌)近日,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城市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收入增长速度、物价涨幅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未完成控制目标任务的,湖南省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据介绍,今年1—4月,湖南省房地产市场较为平稳,在保持增长势头的同时增速继续回落。目前,全省商品住宅均价为367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6%,比去年同期回落5.9个百分点。长沙市内五区商品住宅均价为570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7.1%,比去年同期回落6.3个百分点,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和郴州房价出现松动,市场观望气息渐浓。

  《通知》要求,今年各城市政府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新建住房控制目标,对未如期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未完成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和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超过公布控制目标的,有关市州政府要向省人民政府作出说明。省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通知》还要求,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

  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通知》还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让交易的,按交易价格全额征税。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执行30%(含)以上的首付款比例;对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水平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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