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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拓展公租房房源渠道 事业单位可参建公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8日 10:45  济南时报

  时报4月27日讯 (记者黄强)今天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表示,对一些符合规划、建设质量合格的既有住宅,可以通过回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也要根据规模、区位、性质,按照不同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拓展房源建设渠道,是公共租赁住房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一环。在会上,张建国表示,要积极实施配建制度。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根据规模、区位、性质,按照不同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无条件回收或有偿回购,或由政府投资先期建设,土地“招拍挂”时由土地竞买人竞买,开发企业也可按应配建比例另择区域购买符合要求的住宅,进行指标置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张建国还表示,要回购一批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合格、设施配套相对齐全的既有住宅,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

  除了上述两条房源建设渠道,张建国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支持驻济中央和省直单位在自有存量土地内按政策、规划及需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鼓励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和各类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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