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7日电 (记者 陈灏) 记者7日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力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从2005年的3.14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3.45亿元,五年间增长接近8倍。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东介绍,“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省级财政投入资金从2005年的3.14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3.45亿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据介绍,山东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从2005年底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10年的每人每月290元,城市低保对象由63.3万人增加到67.6万人;山东省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1200元,保障对象由57.8万人增加到242.6万人,人均月补助水平由30元提高到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