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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价格涨幅不超9%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5日 14:57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3月25日专电 (记者 屠国玺) 25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据介绍,今年兰州市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按照甘肃省已经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甘肃省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低于9%。

  在今年的楼市调控政策中,甘肃省首次提出在全省各市州实行商品房价格区域控制。今年甘肃省各市州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市州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同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指导下,省会兰州市确定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要求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兰州市,因而甘肃省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低于9%。

  记者注意到,兰州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兰州市预计今年GDP增长14%以上,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中,2月份兰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同比上涨11.6%。从环比涨幅来看,在严厉调控环境下,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房价控制目标的公布,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的空间被压缩,但作为房地产业二、三线城市的兰州,大量的需求还集中在城镇化过程中的自然需求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性需求,因而房价短期内下降可能性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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