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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建商品房用地将先限房价后竞地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2日 10:45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3月2日专电 (记者 屠国玺) 甘肃省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将进一步完善新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先限房价、后竞地价”。

  在此前的商品房土地供应中,一般采取“招拍挂”方式,因为土地资源稀缺,地价猛涨,“地王”频出。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管理处处长石春芳介绍说,甘肃省此次提出的“先限房价、后竞地价”的用地供应方式实行后,地价上涨将得到控制,“地王”频出的现象将难以发生,占市场供应比例近七成的普通商品房价格也有望维持在中低价位。

  严格住房用地管理,确保土地供应也是甘肃省最新公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新十一条”政策中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住房建设土地供应,甘肃省要求各市州今年商品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同时,甘肃省要求各市州全面落实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不落实,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没有完全落实的地区,将停止房地产建设用地审批及供应。

  甘肃省提出,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房地产企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或收回土地。

  甘肃省还将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奉。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房地产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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