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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限购令细则出台 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3日 22: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2月23日电(何柳斌)南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以通知形式正式出台房产限购令细则。据悉,限购区域已扩至南昌全市,二手房也首次被列入限购范围。

  该通知指出,在本市市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满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购房。

  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税收和信贷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通知还要求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此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该通知同时指出,将全面落实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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