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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 03: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京都菇业提出的“租大棚种蘑菇”的宣传口号,使该公司老总赵启平成为北京知名的“蘑菇王”。昨天,记者获悉,52岁的赵启平因非法吸收500余名投资人共2.4亿余元资金,被通州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52岁的赵启平是山东诸城人,高中文化。媒体报道显示,他当兵复员回乡后,干起了食用菌栽培行业,1994年来京发展,开始在郊区承包荒地,带着一批下岗工人种植食用菌。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9年以来,赵启平先后注册成立京都菇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京都菇业开发中心)、北京大家地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为吸引社会资金,在多家媒体及公交车身等处进行广告宣传,宣称“你当老板我打工,下岗待业不用愁,租个大棚种蘑菇”,并与投资人订立租赁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利润、返本付息及返款时间,许以15%至40%的高额回报,吸引投资人前来投资。到2005年案发,赵启平已非法吸收500余名投资人资金,合同金额达到2.4亿余元。

  蘑菇王承诺未兑现

  投资人廖某回忆,2002年,他看到京都菇业公司的广告后,先后与赵启平签订了4份投资合同,先后投资50万元、90万元、110万元和170万元,结果损失本金268万元。2007年,他到法院起诉了京都菇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家地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据京都菇业的员工介绍,赵启平名下的公司都是一套人马,都在通州区八里桥附近办公,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赵启平曾搞过绝食挑战赛、公关礼仪大赛,但都没成功。公司在通州区永乐店镇建了一个办公区,包括办公楼、温室大棚、生产线和车间,大棚里种过灵芝、蘑菇等农作物,还开发生产了蘑菇汤,但最后都没干下去,在山东投资了一个山庄也没经营好。从2005年5月之后,公司就没有发过工资。赵启平和投资者之间因为无法给付利润,引发多起民事诉讼,赵启平也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分别于2006年5月和2008年9月两次被司法拘留。直到2009年3月11日,此事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赵启平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

  违法所得仍在追缴

  法院查明,赵启平向投资人承诺每年可以按照投资额的15%-40%的比例获取高额回报,吸引投资人前来投资,合同金额2.4亿余元。2005年以后,京都菇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家地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给投资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启平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赵启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赵启平被抓获后,京都菇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家地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款项2305万元和账本、银行存款账等都被扣押在案,这些款项和继续追缴的违法所得将按比例发还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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