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务网1月30日晚间公布该市房产调控意见,其中规定本地户今年限购一套房,暂停向本地户出手第三套房。青岛成为新“国八条”落地的第一个城市。
而青岛市的这份《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 日,青岛市区将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此外,意见在房产信贷方面的要求于新国八条也高度一致。同时,意见还指出,落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比例,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恢复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收取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其他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等。
国务院26日晚间出台的新“国八条”中明确规定,计划单列市列入限购城市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