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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等七城市房价泡沫超过50% 最高超过七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 16: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 阮煜琳 王彤) 中国社会科学院8日在北京发布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指出,今年9月中国35个大中城市平均房价泡沫为29.5%,福州、杭州、天津、青岛等7座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已超过50%,北京、深圳的房价泡沫接近50%。福州最高,房价泡沫超过七成。

  这份名为《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的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中国35个大中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

  其中,泡沫指数最高的前7座城市依次为:福州(0.703)、杭州(0.669)、南宁(0.668)、青岛(0.558)、天津(0.542)、兰州(0.534)、石家庄(0.520),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北京房价泡沫占比49.6%、深圳房价泡沫占比48.5%紧随其后。其他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至50%之间的9座城市,依次为武汉、长春、宁波、哈尔滨、大连、贵阳、上海、郑州、成都。

  而南昌、济南、合肥、西安、广州、昆明、西宁、长沙等8座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至30%。南京、重庆、沈阳、厦门、海口等9座城市泡沫较低,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内。

  绿皮书指出,泡沫指数代表实际房价中价格泡沫所占比例。泡沫指数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特别是房价数据不完全准确,房价泡沫指数仍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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