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12月7日电 (记者谢建伟)广西日前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制糖企业要按入厂糖料蔗价格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用于调节食糖价格,建立食糖价格调节基金。
广西目前实行蔗、糖联动政策。糖价高时,农民种蔗积极性增强,种蔗面积增加;反之,糖价低时,种蔗面积减少。糖料蔗面积和糖价的大幅波动不利于糖业的健康发展。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说,当糖价处于高位时,各方受益,征收价格调节资金,可以对价格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而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稳定市场和产业的发展。在地方财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价格调节基金还可以作为储备糖的补充资金,改变过去地方食糖收储资金由财政兜底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广西食糖储备机制,更好地发挥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最终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
目前,我国在糖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尚属空白。该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主要产糖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制糖企业和蔗农等各方面意见,将在规范蔗区管理、形成糖业进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建立糖业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糖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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