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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将罚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5日 15:30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2月5日电(记者向志强)针对近期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的上涨趋势,南宁市物价局日前召集企业召开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议,表示将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奉,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将处100万元奉。

  根据南宁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提供的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停车保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最多。另外,部分商品价格波动引起市民普遍关注,如米粉涨价、鲜奶涨价、阳光早餐涨价、罐装燃气涨价等。1至10月,南宁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44.7万元,目前已实行经济制裁607.3万元。

  针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南宁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包括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恶性炒作,包括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减产虚假信息;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利用工作会、联谊会等形式召集同行合谋集体涨价;经营者之间互相通报涨价信息,并采取默认一致方式实施涨价;行业协会利用信息服务为名,组织经营者涨价等。

  南宁市物价局告诫,企业定价必须依法进行,不能有串通、垄断、欺诈、囤积居奇等价格行为,不允许炒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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