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南昌12月起停发住房公积金第三套房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 17:09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2月2日电 (记者 李美娟)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政策从12月起全面收紧,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将停止对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12月起,南昌市将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调整为:对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首套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论面积大小均按不低于30%执行。对购买第二套房由原来按基准利率执行调整为按现行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南昌市规定房贷申请人的住房套数,将依据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所反映出的购房套数以及购房人个人书面诚信报告进行界定。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