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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新政正在制定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 13:53  舜网-都市女报

  目前尚按以前政策受理申请

  本组稿件采写 记者 马敏

  本报济南讯 4日,住建部等四部委公布公积金新政,但何时执行,如何执行未明确,需要各地根据情况制定细则。昨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尽快向社会公布。

  10月1日起,“济南版公积金新政”已经实施,对比此次全国公积金新政,松严各异。

  从首套房首付看,济南版规定,首套房首付一律30%。全国版规定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30%。相较之下,济南版更加严格。

  济南版还有更严格的方面,即公积金贷款额度要参考商贷额度,如果申请人有商贷余额,那么商贷余额加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只能是50万。

  从二套房首付和利率看,济南版已提出了二套房概念,并将首付提高至50%,但全国版增加了利率要求,二套房利率上浮10%。

  从二套房认定看,目前济南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以认房为主,即需房产中心开具房产证明,没有了“还完再贷还算一套”的说法。全国版二套房概念更严格,即仅限于改善型购房,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当地平均水平。

  从三套房贷款看,全国版首次在公积金贷款中提出三套房,济南版之前并没有这个概念。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已经接到公积金新政通知,但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加紧商讨研究,尽快公布。在新政细则出台之前,尚按以前政策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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