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州出台商品住房限购令 限内限外限贷限年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5日 16:10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0月15日电  (记者陈先锋 吴鲁)  广州15日正式出台了“限购令”,规定广州户籍家庭和常住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宅,而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以限制不合理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15日,广州市房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广州市地税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广州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将采取4方面措施,以巩固广州楼市调控成果,强化调控。

  “首先,在限制炒房方面,广州市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房;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等。”广州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介绍说。

  在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的同时,广州市还将严格贯彻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同时,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此外,广州市还将加强土地增值税调控,其中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广州市地税局会同房管局密切关注,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同时,扩大住房保障力度。

  黄文波还说,这些调控措施是依据近期广州楼市动态而出台的临时性调控措施。且由于房地产发展的区域差异性,一些地方的“限购令”略有不同,但是各地落实中央楼市调控精神的信心、决心是一致的。

  “在广州的调控政策中,我们跟其他的地方还是不一样。例如广州市提出了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单独购买商品房是不合理需求,是一种超前的消费需求,这种超前消费应该得到抑制。”黄文波说。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