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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收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30日 15:34  解放日报

  近日公布的《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等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是指如果能出具证明表明自己是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话,就可享受1%的契税优惠。之前房屋的共同购买者中只要有一个人符合“首次”的规定就可以享受优惠,新规定要求必须所有人都符合才行。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两人共同买房的话,必须两人都开出相关证明。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政策的改变对市场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现在购房者基本都是刚性需求,在8月信贷收紧等各项政策影响下,成交量还是有所提高。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税率是1%,不优惠则是1.5%。以一套总价200万元的住房为例,税费相差1万元,真正想购房的不会太计较这笔费用。 (贺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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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楼市措施值得关注

  单价3万元以上楼盘重点审核。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日前针对单价3万元以上高价盘“不放行”说法进行回应,市房管局加强商品房预售的监管力度,日前规定开发商申请预售时要一房一价,不是笼统报个均价。这样做的目的是禁止开发商坐地起价。开发商应严格按照申报价销售,需要上浮的应重新申报备案。另外,对高价盘区(县)房管局应将其预售方案送至市房管局重点审核,不存在高价盘审批权收回市局的说法,也不是禁止高价盘上市。

  上海农民也能享受公租房。广受关注的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颁布。今年6月4日至13日,该《实施意见》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市民意见。修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将“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修改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在企业工作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也存在住房困难,应当纳入公租房供应对象,因此将准入条件适当放宽。另外,租赁总年限由 “一般不超过5年”调整为“一般不超过6年”。如果拖欠公租房租金,“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据透露,预计今年年内开工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含单位租赁房)超过100万平方米。

  经适房签约到12月底。今年12月31日后,未完成经适房签约的家庭,其选定的房源将不予保留。尚未签约的经适房家庭,可能还在期待是否会有更新的贷款政策,考虑到整个购房签约的流程环节,以及部分家庭通过卖旧房筹措钱款需要时间,同时也考虑到大部分家庭希望早日办理入住手续,经适房试点供应房源的购房签约办理截止日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购房者,不会再有更优惠的贷款政策出台,希望未办理签约的家庭尽早办理手续。完成购房签约的家庭,预计将于10月份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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