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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提高低保标准 一次性发放2247万元物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8日 20: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长沙9月28日电(傅煜 华城)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使其同步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长沙市政府决定从10月起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上调至320元、270元,并于国庆节前向城乡低保户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2247万元。此次低保提标是长沙历次幅度最大的一次。

  长沙市政府28日对外透露,根据长沙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从10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等五区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70元/人•月提高到320元/人•月;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等四县(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2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

  同时,长沙五区集中供养“三无”人员从270元/人•月提高到320元/人•月,分散供养“三无”人员从160元/人•月提高到230元/人•月,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从50、60、70元/人•月提高到80、90、100元/人•月;四县(市)集中供养“三无”人员从22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分散供养“三无”人员从130元/人•月提高到150元/人•月,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从45、50、60元/人•月提高到55、60、70元/人•月。

  考虑到物价持续上涨等因素,长沙市政府还决定一次性向城市低保户发放每人150元,农村(含农村五保对象)每人50元,共计2247万元的物价补贴,并将于国庆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长沙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8.1万人,此次低保提标增加的9548万元保障资金和2247万元物价补贴资金将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原定比例分担。

  近年来,长沙市每年投入5亿余元着力解决城乡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公用事业、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近30万人得到相应救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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