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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行差别电价行业增加11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 13: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涉及行业:

  焦炭、铜冶炼、铅冶炼、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印染、化纤、制革、电镀

  涨价计划:

  本月起淘汰类、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2元和0.05元,明年起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3元和0.1元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东莞市将分“两步”对新增高能耗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进行用电价格加价。9月份开始,将先行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2元和0.05元。

  非淘汰限制企业不加价

  此前,全市已对钢铁、水泥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在此基础上,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11个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纳入涨价范围。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这11个行业中牵涉到了东莞众多企业,本次的政策是否会对这类企业都造成影响呢?

  “其实未必,加价政策只是针对以上行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而言,若这类企业工艺水平好,技术参数高可能就不会被划归在淘汰类或限制类企业之列,也就不用加价。”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尚未确定新增11个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名单,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等部门调查后再公布。

  限制类水泥企业

  电价要逐年提高

  据介绍,推动限制类水泥企业的改造、转产或停产是全省目前及今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按《通知》的规定,全市限制类水泥企业的差别电价在取消峰谷电价的基础上,将逐年提高加价标准,明年提高到每千瓦时0.2元,从2012年起提高到每千瓦时0.3元。

  “差别电价其实就是对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用电价格在正常电价基础上进一步加价,从而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差别电价涉及的行业范围逐渐扩大,市内部分其他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企业也须尽早改良工艺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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