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出台势必会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市政府出台的《意见》要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l.l倍。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本地居民购买住房不得超两套
为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购房行为,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今后,凡是外地户口居民,我市购房数量均不得超过一套,本地居民家庭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两套。
土地闲置两年将坚决收回
在土地供应制度上,2010—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占70%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占20%;非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占10%。
对 2009年9月30日前出让和划拨的住宅建设用地,有关部门将从合同签订、用地手续办理到履行合同全方位进行逐宗逐项检查,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建设用地,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建设用地将坚决予以收回,并优先用于保障住房建设。
加快经适房廉租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方面,20l0年—20l2年,我市政策性住房供应比例将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70%以上。20l0年,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4000套经济适用房;20l0年—20l2年,每年还将新建经济适用房l50万平方米。
此外,2007年、2008年开工建设的3408套廉租房全部建成并配租(售)给廉租户,同时今年再新建廉租房4316套。到2011年—2012年间,再建设2700套,使3年后的我市廉租房总数达到2万套以上。
对炒地房企不再发放新贷款
对于房地产开发行为,今后我市将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将不再向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擅自调高售价将进行价格干预
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将批准预售的项目名称、预售时限、套数、面积、价格,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和媒体对外公示,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对擅自调高售价的,市政府将按照法定程序向省政府申请进行价格干预。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得变相预售商品房。
经适房人不得将房屋出租、闲置
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不得擅自出售、经营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不得将房屋出售、出租、闲置、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据了解,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即将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清理收回的闲置土地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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