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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2宗闲置土地涉黑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13:24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者按:

   我省闲置土地区域集中在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赣州5地。上饶闲置土地数量最多,有25宗,占全省一半;其次是九江闲置土地18宗,占全省36%。闲置土地面积最大的是九江,约为82.8公顷,占全省41%;第二是上饶,约为77.4公顷,占全省39%。其余3市的闲置土地数量和面积都较少。赣州2宗闲置土地,总面积约0.8公顷,闲置土地数量和面积都最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员在接到记者电话时表示,现在全省的闲置土地还在调查中。

  本报记者几经周折,对土地闲置集中区域展开调查。

  调查1

  赣州:闲置土地受让人涉“黑”

  8月18日,记者在对赣州2宗闲置的调查中发现,这2宗土地闲置得有点“黑”。

  《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表》数据显示,赣州只有2宗闲置土地,闲置原因都是由企业自身造成。闲置土地总面积约0.8公顷,是我省闲置土地数量和面积最少的市区。

  这两宗土地的买受人都是江西蓝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5月签订原石城县供销社院内地块开发合同,2006年签订原看守所地块开发合同,但都未开发,已分别闲置6年和4年。据悉,江西蓝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拥有人叫黄景能,绰号为“黄县长”、“黄半城”。

  1997年初,黄景能通过其在政府工作的表兄曾某的关系,承包了石城县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项目,通过巧取豪夺、报复威胁等手段,敛取了巨额钱财。掘得“第一桶金”后,黄景能便注册成立了江西蓝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他纠集了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肆意敛财。逐渐控制了当地的客运业、采矿业、建筑业和地下赌场等,纠集一批人马,勾结当地政府官员,以恶敛财,以财养黑,以贿护黑,是2008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

  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现代世界警察》2009年第三期获悉,2007年11月29日,石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景能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立案侦查。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直捣这个犯罪组织的核心。

  2008年12月1日,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景能有期徒刑20年,分别判处其余27名被告人缓刑至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2009年9月,二审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黄景能等28人涉黑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黄景能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671万元,改判温小勇有期徒刑11年,改判温继养有期徒刑3年,其他维持一审判决。

  既然案子已破,为何黄景能名下的这两块土地仍在闲置呢?8月18日下午,记者致电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牵涉很大,比较复杂,司法部门已经冻结了黄景能的所有财产,但是由于法院对其财产的具体处理还在进行中,才导致这两块土地没得到及时处理,拖到现在成为闲置地块。当问到土地是否会被回收,以及处理结果什么时候出来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尚不清楚。

  调查2

  九江:个人“囤地”占六成以上

  造成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不只是企业,还有不少个人受让者。我省50宗闲置土地中有18宗受让为个人,个人闲置土地的面积之多在全国少有,尤其是九江,18宗闲置土地中有11宗是个人购买,占比61%。个人购买总价格为4457万元,其中20031122地块,是2003年程应章个人购买的农副产品市场项目,合同款价为1616万元,约定开工时间是2004年11月,已经闲置6年左右。但是个人可以拿出1616万元的数额,不免让人猜想是否为“企业马甲”。

  九江市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对九江为何有这么多个人“囤地”情况回复道:“我们一直在进行闲置土地调查,这些个人很多都是先以个人名义购得土地之后,再成立公司,在法规上是完全允许的,并不奇怪。”

  有业内人士透露,企业穿着“马甲”参与土地拍卖现象的背后,较为常见的心态是,一家并不具备常规房地产开发资格的企业,试图以此种方式成功参与房地产市场。“注册成功一家满足入市门槛的项目公司并不难,但一来怕时间操作上不合拍,二来,成立公司之后万一竞拍失败也是蛮麻烦的,索性就先以个人名义拍下来再说。”该人士分析道。

  业内人士分析,个人进入土地市场,一旦在资金、建设或者规划、拆迁等任何方面遇到问题,都很容易使项目进入停滞状态,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调查3

  上饶:历史遗留问题成闲置主要原因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上饶成为我省闲置土地数量最多的市区。上饶市土地资源局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份名单列举的闲置土地中,很多并非真正的闲置土地,只是作为企业后期的开发工程,而且很多已经被处理完毕。部分地块由于各种复杂原因,目前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上饶市土地资源局表示,全市由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地块不过一、两幅,大部分闲置土地是由于政府早期供地并非“熟地”,很多拆迁工作还不到位时就交给企业,企业无法开工才导致闲置。其中一块由浙江上市公司宁波大红鹰股份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的面积约29公顷的土地闲置原因复杂,该地已有1/3的土地开发利用,另有1/3的土地由于拆迁工作十分困难无法开工,据上饶市国土资源局近日调查,该地块范围内有重要的防洪渠,涉及到区域规划布局问题,导致土地无法开发。但按法规,此地块开发面积超过1/3,不应该是闲置土地。近日,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说明该市闲置土地并无25宗之多。

  法规链接

  什么是闲置土地?

  1999年4月28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余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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