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8月1日电 针对今年4-6月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涨幅近3.5%的实际,为及时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江苏省各地将于8月15日前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6月份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
江苏省2005年开始实行物价补贴制度,以前按“年”启动。为让老百姓更及时地拿到补贴,江苏省把“年”改为“季度”。只要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就会按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
由于今年1、2、3月份中,3月份的CPI涨幅为2.4%,未超3%,因此江苏的联动机制未能启动。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江苏省将严格执行低保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一旦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3%,即会向低保户发放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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