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2009年1月至12月始终营运,可领取9270元
从今天开始,长春市的出租车经营者可以领取“油补”了,领取时间截止到9月24日。本报提醒,尽量避开前两天的领取高峰,方便自己也方便市民。
干满全年可领9270元
此次发放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以实际营运天数为准。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计,每天34元,每月1020元,2009年全年正常营运车辆每辆车补贴12240元。在2009年1~6月,每辆车每月已发放财政补贴预拨款495元。因此,上半年每月再发525元,7~12月每月则正常发放1020元。
也就是说,如果一辆出租车在2009年1月至12月始终营运,此次可领取补贴资金9270元。
任一吉林银行网点均可领取
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负责此次油补的发放工作,昨天是银行工作人员最繁忙的日子,他们正在进行最后的核对。
据了解,对已有出租车卡的出租车经营者,从今天以后,可在吉林银行电话银行96666、ATM机、任一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在柜面查询余额和明细,同时也可以在吉林银行任一网点柜面、ATM机取款。
而对于出租车卡丢失的经营者来说,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在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进行挂失补卡。
到指定银行领取新出租车卡
对于领取新出租车卡的经营者,从今天以后,凭本人身份证,按照出租车公司名称分别在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平阳支行、城南支行、科技支行领取。
本人领取新出租车卡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代为领取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代领人身份证件(代领人必须持长春市市内身份证)。领取出租车卡时必须填写“领取燃油补贴确认书”做书面确认。
对于领取的出租车卡与银行登记不符,或领取后修改密码时发现身份信息产生错误的经营者,应由出租车管理办向经营者出具“出管办石油补贴发放证件复核表”。银行根据“复核表”内容及经营者本人身份证为经营者办理领取及更改信息。
今年油补暂时没有消息
此次发放的“油补”是2009年的燃油补贴,而2010年的“油补”何时发放成为众多出租车经营业主关心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出管办了解到,因为这项工作主要是由国家财政部负责,所以地方暂不掌握情况。
早在2010年2月1日,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出租车企业及个体业户做好<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有消息称,在此之前出租车烧油、烧气享受同样的补贴政策,而2010年国家出台了新政策,可能会根据汽车型号、燃料种类、车辆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等因素给予相应补助。
针对这个消息,出管办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上级通知,暂时还无法确定是否实施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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