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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保障房不计入审核时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8日 14:37  法制晚报

  可通过入户调查、单位走访等方式进行

  本报讯(记者 陈斯) 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房审核家庭资格进行复核期间,复查和核查所需要的时间,将不计入保障房资格审核的工作时限。市住建委昨天发布相关通知。

  在保障房的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接到举报,申请家庭有不实申报的行为,住保部门将对该家庭的情况进行复查和核查。上月,市住建委已下发通知,将全面复核北京市19.4万户保障房家庭的资格,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房的行为。

  据了解,由于此前保障房的资格审核确定了工作时限,比如经适房的街道审核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县复审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复审备案要在2个工作日内下发备案通知。

  复核申请家庭是否存在不实申报行为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在限定的审核时限内无法完成。市住建委此次明确,各级住保部门在资格审核、年度复核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申请家庭有不实申报行为的,应会同有关单位对其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不计入资格审核工作时限。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复查和核查不计入审核时限,将使相关部门有充裕的时间去核查申请家庭是否符合资格。

  根据市住建委的规定,各级住保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有不实申报行为的,应在30日内对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可通过约谈当事人、入户调查、单位走访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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