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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景点门票严禁临时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1日 08:3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姜葳)市发改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旅游参观景点门票价格调价时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禁止趁节假日临时涨价;道路客运票价应按平时价格执行。

  市发改委要求各区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要求。凡调整门票价格时,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提高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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