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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费改革在新疆破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 08:08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张涵 实习生 郭奕涵)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将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而在昨日稍早前中石油股东大会后的媒体见面会上,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也已“提前”透露了上述消息。业内人士表示,资源税的正式实施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

  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当时财政部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对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从1994年1月1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源形势的变化,这种从量计征的模式近年来屡受诟病,因为其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也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

  “资源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征收16年以来,所提供的税收收入规模相当有限,”社科院财贸所博士生导师杨志勇说,几经改革,资源税税收收入在2009年只占税收总收入的0.61%。 

  能源专家林伯强认为,选择新疆作为试点,一方面是因为新疆资源丰富,另一方面该地区新矿较多,资源税在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各方面限制较少。

  不过,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资源税改革对油气行业的影响将明显小于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因为石油资源税如果进一步调高,则必然会涉及到特别收益金的调整,公司的总成本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蒋洁敏昨日也在会上表示,目前石油税费的多方征收比较混乱,因此他建议政府借此机会理顺资源税的机制,将其与石油特别收益金结合起来征收。

  分析认为,国家对于节能减排需求的日益增加和“十二五”临近是此次资源税改革的推动原因,但由于条件的现实,试点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短时间内不会全面实施,最终的正式铺开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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