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5月6日电(记者马俊)为进一步促进闲置土地重新开发利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专项检查中清理出来的50宗闲置土地进行挂牌督办,并将于5月底前处置完毕。
据了解,此次挂牌督办的闲置土地涉及银川、石嘴山、中卫、永宁、贺兰、灵武、平罗、青铜峡、红寺堡等9个市、县(区),总面积为530.91公顷。其中:银川市20宗213.43公顷、石嘴山市3宗23.18公顷、中卫市1宗19.38公顷、永宁县2宗22.73公顷、贺兰县3宗35.72公顷、灵武市1宗8.52顷、平罗县15宗108.29公顷、青铜峡市2宗90.92公顷、红寺堡区3宗8.74公顷。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对因政府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各地国土资源局必须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政府批准后抓紧实施,确因规划调整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途径及时处置;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加大闲置费收缴力度,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已经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或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闲置土地,要加强督导检查,明确竣工日期,督促企业按照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继续加大投入达到合同规定的投资额度。在处置工作结束之前,新上报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