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严格执行经适房回购政策全面查复轮候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 07:23  新京报

  北京将严格执行经适房回购政策,并对已购人群进行资产复核

  本报讯 (记者 马力) 前天,住建部公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住保办主任王成国昨天表示,北京正深入研究住建部的通知,并将根据要求,对北京现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近期还将在全市开展政策房轮候家庭的复核。

  王成国介绍说,北京市住保办正在比对《通知》和北京现行的政策条文,提出北京的细化措施,“肯定会坚决贯彻住建部的要求。”

  他透露,在住建部下发通知前,北京已经制定了方案,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房轮候家庭的资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大规模复查。

  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已购经适房的家庭,如果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王成国说,根据北京2007年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购买了经适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适房由政府回购。但目前还没有出现过政府回购的情况,下一步北京将更加严格执行这一政策。

  据了解,对于经适房出租出借的问题,北京规定,已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

  ■ 焦点回应

  “老经适房难执行新办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2007年以前经适房实施办法将综合考虑

  市民李先生2005年入住朝阳区某经适房项目,“因为附近没什么学校,为孩子上学着想,最近正打算把这套房卖了,换购一套房子。我最关心的是我们这些老经适房,是否也会执行这个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我如果再购买其他住房,要退出,也就是政府要原价回购。”他认为,自己当时申购经适房时并没有这些规定,因此不应该将现行规定强加在老经适房主身上。

  据了解,北京目前已经入住的经适房,大部分是在2007年北京新的经适房管理办法出台前,包括回龙观、天通苑等。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一些老的经适房小区,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当时的政策并不健全。这些老经适房如果按照新办法执行会比较难,北京会综合考虑新、老经适房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政策。但最终如何实施,还要申报住建部和北京市政府后再决定。本报记者 马力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