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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重庆获批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类物业税预期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1日 15:00  齐鲁晚报

  有媒体报道,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已获批,国家将在一些城市试点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

  不同于此前热议的房地产暴利税和物业税,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既有购买多套房产的,又有单价高、户型大的“高端房产”。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称,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因此以房产消费税形式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比较容易实施。“个人住房消费税实质是在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目标直指投机,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让投机者少买或不买房子。”但也有分析师表示,短期内难以推出物业税,即便推出“类物业税”,其税率较低,对楼市的影响也不大。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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