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我局定于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27日15时整挂牌出让海珠区琶洲大道以北、琶洲东轴线绿地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其他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挂牌起始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四、竞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竞买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成立,住所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50亿,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900亿元,2007、2008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人民币1800亿元,2007、2008年的年纳税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40亿元;
(二)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并对其负有管理或服务职能;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是2007年至2009年连续3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
(四)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五、出让附带条件
(一)竞得人须按照琶洲A区A12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年内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
(三)在本地块建成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不得分割预(销)售,必须整体确权。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申请人须于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或港币)必须在2010年4月13日前(包括4月13日)到达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账号: 4400 1420 3140 5017 0392 ;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 4401 3020 4002 2050 0160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经审核申请人竞买资格后,我局将在2010年4月16日前发出竞买资格审核结果。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4月27日12时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不可撤回。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2010年4月27日15时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八、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按期完成开发建设,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
九、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406室索取或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
咨询电话:37585345-5058、2478、5077
互联网地址:http//www.laho.gov.cn(土地交易信息)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挂牌起始价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人民币(万元) 港币(万元)
琶洲A区 商务办公用地
A12地块 (C8)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容积率
27614 ≤3.6 ≤99410 49023 300 10000 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