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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隐瞒资产收入将收回住房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孙锦)昨日,市住建局就桃源村三期豪车、梅山苑转租空置等热点问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目前桃源村三期涉及调查的豪车都是在2008年7月签订买房合同后购入,该局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高价车的家庭进行购房手续的重新核查,如查实申请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违规行为,将收回住房。

  同时深圳正抓紧制定住房保障条例的配套文件,力争尽快建立购买经济适用房后上市分成,共有产权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完善保障房的监管和退出机制。

  【实情】媒体曝光待查车辆总数实为49辆,9辆车为单位所有,28辆车非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12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

  目前,通过媒体和其他途径曝光的待查车辆共52辆,其中2辆车牌号为重复提供,1辆车牌号无登记,总数实为49辆。其中,9辆车为单位所有,28辆车非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12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这12辆车都是在购买桃源村三期住房后所购。其中5辆车为10万到20万元的车,仅1辆车为2002年4月出厂的宝马车,出厂价为44.6万元,2009年12月该业主购得这辆已使用7年多的二手车。

  【核查】如查实申请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违规行为,将收回住房

  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经适房退出机制问题,市住建局房改处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深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就购买其他住房的或者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将被责令退出已购经适房。然而,对已购买了经适房的家庭,在购房后买车是否需要退出住房的问题,从国家和其他城市以及深圳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看,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市住建局今后将联合有关部门对买房后购买了较高价格车辆的家庭在购房时的相关手续进行重新核查。如发现其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住房。对于其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一旦查实在申请时有违规行为,也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措】将建立经适房利益分成的共有产权制度,使利益更加均衡化

  显而易见,目前经济适用房的监管机制存在着漏洞,而核心问题则是利益机制的缺失。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住有所居的若干意见》,并抓紧制定条例的配套文件,力争尽快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上市分成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和退出机制,并考虑设立经适房利益分成的共有产权制度,使利益更加均衡化。对于经适房,政府投入非常大,又给予了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购房人买了这个房子,若干年后可以上市的盈利由购房人独享显然是不合理的。

  又讯 昨日发布会还通报了有关梅山苑转租和空置以及部分黑燃气供应站的调查情况,2007年全市清退房工作统一行动中,梅山苑共清退了100余户,2009年查实的有转租转借现象的有30多户,通过采取多种手段,这些住房现已全部收回。目前空置的住房主要是用于优先解决2007年以前参加梅山苑轮候申请人的住房问题,同时用作下一步开展的保障房及人才公寓储备房源。

  对于近期媒体反映的“黑燃气供应站”,市住建局将开展瓶装气供应站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坚决把不符合安全要求、有违法经营行为、参与封村霸市或转包挂靠的供应站点清理出燃气行业。同时,将于2010年前在全市600多个燃气供应站推行统一点标识和门面装修。

  名词解释

  共有产权制度

  所谓“共有产权”制度,就是设想将房子按股份分成,政府出地,购房人出资金,把所有权量化成股份,最后交易分成按股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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