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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闲置土地两年未动工被强行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5日 15: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荒了两年未动工 登记注册遭注销

  记者 张璐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我省被国土部挂牌督办的一宗房地产闲置土地已有初步处理结果,省国土厅公布的信息显示,位于威海的这宗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建设,属闲置土地,威海市政府现已发文注销了该宗土地的登记。由于当事人对这一结果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该宗土地的去留问题将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据悉,这可能会成为山东收回闲置土地的第一例。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行为,去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全国18宗房地产开发土地闲置情况,督促各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有关政策,警示企业根据实际开发能力理性取得土地,及时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广西、吉林、宁夏等省市。其中,闲置满一年未满两年的有11宗,闲置满两年的有7宗。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土地超出了规定动工期限仍未动工开发建设,构成闲置。

  据了解,涉及我省的闲置用地位于威海市。省国土厅公布的信息显示:该宗土地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南、海滨路西,面积13819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该宗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建设,属闲置土地。被国土部通报后,该土地的土地登记随即被威海市政府发文注销。

  但当事人对这一结果并不服从,此后当事人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而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威海市政府做出的注销土地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省政府复议决定,已向威海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威海市中级法院已受理,目前正在审理。

  与此同时,国土部也公布了其他17宗闲置土地的处理结果,公开的资料显示,这些土地或被罚交土地闲置费用,补清土地出让金,或在国土部门的督促下尽快开工。

  在此前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中,对于已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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