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全部检查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北京的部分行业协会,承担着部分行政职能。昨日,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北京将清查行业协会乱收费等行为。在收费项目检查中,包括会费、捐赠款、收费及代收费项目,都要一一进行核实。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通知称,要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
为此,此次北京将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进行全部检查,检查重点为行业协会利用代行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或指定服务地位强制收费或搭车收费的乱收费行为。在这过程中,对协会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全部检查,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2007年。情况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检查处理时间。
目前北京行业协会数量众多,管理体系复杂,分属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收费性质既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包括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定价形式既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也有市场调节价。
此次重点检查组织职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强制性培训收费,开展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断、强制性的中介服务收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