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中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政采力度
梁爽
本报讯 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实行优先采购,并逐年扩大采购规模。这是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作出的明确要求。
据了解,《规定》不仅从大方向上明确了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攻方向和市场目标,而且规定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对纳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同时纳入《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并逐年扩大采购规模。
根据《规定》,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同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降低成本、提高性能,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增长点,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记者了解到,今后,上海不但将全面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将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示范、应用的范围,根据计划,未来3年内,上海将有4000~5000辆各类新能源汽车服务于公共领域。
为此,《规定》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方面采取了7项支持措施,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方面采取了4项支持措施,包括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积极支持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申请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此外,上海还计划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检测服务、金融和人才等方面都采取相应的扶持措施。
《规定》出台后,有专家表示,《规定》的出台和落实将加快提升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环境,对上海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