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连续6年上调养老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本报讯 (记者 丁宁) 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1月26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公布201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42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按月平均上调121.7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2010年春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从2005年以来,辽宁省已连续6年上调养老金。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上调养老金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均每月1227元,这与2005年全省上调养老金后平均的581元养老金相比,6年来增幅达到137%。
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最后一年,为此很多企业退休人员很关心明年退休金是否还能继续上调。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说法是,将会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机制。
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企业退休金的调整办法和标准中规定的人群增加了一项: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大约有2万多人属于这一范围。
具体调整办法为: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2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属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