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海涛)昨日,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对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徐家寨村违法占地建商品楼、咸阳市渭河上林大桥南引线工程违法占地、延安市赵庄美丽家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等6宗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予以曝光,并挂牌督办。
西安市徐家寨村私毁“良田”建商品楼
案情回放:2006年3月15日,长安区韦曲街办徐家寨村委会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占用本村耕地81.46亩与开发商联建商品住宅楼。长安国土分局在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村委会采取打游击的办法仍继续施工。
2007年11月7日长安国土分局对该宗地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08年4月1日对徐家寨村委会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157.568万元。4月7日将主要责任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拆除了其中一栋已建至二层的楼房和部分地基。然而,2009年9月份,该村委会再次施工。
执法行动:目前,长安国土分局加大制止力度,加大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挂牌督办。
咸阳市渭河上林大桥违法占地
案情回放:2007年11月咸阳渭河上林大桥开工建设,主桥已全部架通,引线基础工程基本完成,该项目已通过了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南引线工程所占土地40.52亩的征收和农地转用手续还未上报。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发现该违法用地后,于2008年9月25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渭河上林大桥领导小组办公室拒签送达,行政处罚未能履行。
执法行动:2009年6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立案查处处以40.52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理。
延安市“赵庄美丽家园”违法用地
案情回放:延安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于2008年5月在柳林镇赵庄村动工修建商住房“赵庄美丽家园”,占50.14亩耕地,规划用途为建设预留地。2009年1月9日,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做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334268.00元;责令该公司退回所占的土地。
执法行动:目前,案件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法人已经移送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挂牌督办。
安康市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毁耕地建砖窑
案情回放:2009年5月12日,河西镇二档村村支书王开安、村委会主任沉思刚以原有村办老砖厂无土源、不能继续生产为由,分别与二档村张玉桥、陈世文等23户村民签订租用土地协议书,共租用土地18亩。协议签订后,该厂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即于2009年6月初开工兴建砖窑。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河西国土资源管理所多次到现场予以制止,经现场勘测该厂违法占地共10590平方米(15.9亩),地类为基本农田。
执法行动:2009年7月21日,已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挂牌督办。
商洛市村委会强行动工占地建砖厂
案情回放:2007年10月26,山阳县色河铺镇峒峪口村民委员会与莲花垣组24户群众签订租用12.843亩耕地协议,11月11日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动工占地建砖厂,2008年3月11日再次租用该组3人土地2.95亩。
执法行动: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对峒峪口机砖厂违法占地破坏程度进行了鉴定,作出了鉴定意见。2009年8月5日,该案已移送山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处理,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挂牌督办。
汉中市磊金基业公司建搅拌厂违法
案情回放:2009年7月27日,汉中磊金基业商混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汉中经济开发区回龙寺村集体土地55亩修建混凝土搅拌厂,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后即立案查处。
执法行动:目前,对汉中磊金基业商混有限公司及经济开发区回龙寺村委会的调查处理正在进行,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