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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闲置2年未登记说明原因者予以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0日 13:01  第一财经网

  CBN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闲置土地满2年,且没有说明闲置原因的,上海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登记。

  20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下称《公告》),要求凡是依法取得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没有按相关规定按时开工的开发项目均应到土地所在的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并说明未开工原因。登记时间截止到3月22日。

  根据《公告》,未按要求登记、未说明原因的建设单位,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并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载。

  8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信息称,近期拟收回和督促开工8幅闲置土地,这些土地均为住宅或商住综合类用地,累计面积约66公顷,相当于66万平方米。当然,这也只是官方公布的上海闲置土地的一小部分。根据2009年8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的数据,上海全市共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处于“批而未用“状态。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开发商手中,涉及70多个房地产项目。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8日还表态称,为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市和区县规土部门将构建有效的闲置土地发现和处置机制。而其中首要的一条,就是实行全市公告登记办法,对开工时间已满一年还未开工的开发单位要求其到所在区规土部门进行登记,说明原因。

  同时还将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公开已供土地的受让人、位置、面积、用途、成交时间、成交价格、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等宗地信息。对于未按时缴纳出让金或未按时开发的,限制其进入土地市场继续拿地。

  据了解,在上述8幅闲置土地之外,还将进一步公开造成闲置土地的开发单位名单和处置工作。

  按照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的信息,2009年,上海曾对全市批而未用闲置土地做了专项清理,近年来收回闲置土地40幅、136公顷,盘活了一批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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