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挪用近亿公款给私企开煤矿 京首老总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5日 15:5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记者今天获悉,身为国企老总的汤建新因挪用近亿元公款给私企投资矿山,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汤建新于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间,利用其担任北京京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主管非钢业务的职务便利,与山西省太谷县京泰煤焦有限公司和北京鹏润恒泰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连鹏共谋,通过签订铁粉和煤炭购销合同支付预付货款的形式,变相将京首贸易有限公司的公款9千余万元供王连鹏的公司使用,用于投资煤矿等营利活动。在此过程中,汤建新在收受王连鹏钱财作为好处费的同时,让王连鹏安排自己的弟弟就业。至案发,该款仍未归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