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境内外上市
□本报记者 金士星 上海报道
12月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及《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将在技术支持、应用推广、产业基地建设、金融及人才方面给予新能源产业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的政策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境内外上市。
促进上海经济转型
为优化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强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上海新能源产业成为支撑和拉动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上海制定了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为上海率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了“一把火”。
《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重点支持的领域和对象是在上海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和智能电网等领域研发、生产和应用的企业和机构。
对于上述企业,上海市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包括:制定首台(套)政策支持新能源企业申请国家首台(套)政策资金补助、设立专项资金、鼓励技术创新、税收支持政策、引进高端人才、加大金融支持、吸引设立企业总部、建设产业基地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九个方面。
与此同时,上海市将通过组织编制发展规划、支持应用项目建设、提供电价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及该市财政资金补贴、支持应用新技术及产品方面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力度。
新能源汽车是支持重点
在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新能源汽车是上海支持的重点。对此上海市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简称“三电”)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同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降低成本、提高性能,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增长点,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上海市将从政府科技投入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高技术研发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整车集成开发、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化。
同时,上海将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此外,还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并对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租赁业务的企业通过融资方式购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所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通过参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上海市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并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通过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产业能级,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