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1月1日电题:金融改革方案获批 天津滨海新区重点领域突破成关键
记者徐岳、邹兰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对天津市上报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力争取得积极成效。
“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天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大力支持,标志着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在10月30日召开的“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推动会”上说。
滨海新区面积为2270平方公里,是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重点开发开放的区域。《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业内分析认为,与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金融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在诸多金融创新领域,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管理严格、改革步伐缓慢。此次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专项方案获批,将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敏感的改革,如离岸金融业务等放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无疑将起到推进改革、控制风险的双重作用。”
根据刚刚获批的专项方案,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将主要围绕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是投融资体制改革。近年来天津先后成立渤海、船舶等多只产业基金,未来还将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其中包括开展商业物业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
其次是综合经营试点改革。记者从天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了解到,天津正筹备成立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按照统一管理、综合经营、法人分业、严格监管原则,积极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的创新和探索。
另外,天津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小企业融资、住房储蓄银行等领域完善银行功能,发展担保业等各类金融业务。此外,天津还将承担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探索离岸金融业务,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人民币境外投资试点,设立货币经纪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