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推进 构建社会化格局
到2012年基本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赖志凯 通讯员林举兴)“全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今年要达到30%,2010年达到70%,截至2012年,海南要基本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8月28日,海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共同推进海南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介绍,自去年10月海南省部署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以来,各级工会按照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等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截至7月30日,海南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的企业有858家,覆盖1653个法人单位,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树立了典型,积累了经验。
然而,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工作起步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低,覆盖职工人数少;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基层工会工作被动,进展缓慢;协商双方信息不对称,能力不对等,地位不平等,协商效果不佳;一些非公企业经营者片面地将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对开展工资协商不积极、不配合;工资协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协议文本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在会议上讲话指出,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环境很好。围绕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陆续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也列入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但是,海南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要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化工作格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