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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底将现消费金融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8日 09:50  北京日报

  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仅过去两周,北京银行董事会全票通过该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决议。北京银行相关人士昨天对记者透露,该行已经启动了向监管机构报批的程序,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工作也在积极筹备。该人士预计,如果顺利获批,北京的消费金融公司有望在今年年底前亮相,届时,消费者将有一个新的贷款选择渠道。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银行董事会的决议,批准发起消费金融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北京银行有100%股权;授权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层指定的筹建组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

  3亿元的注册资本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非金融机构还应具备净资产率不低于30%的条件。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对出资人门槛要求非常高,包括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3年内不转让股权等等。

  显然,要想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出资人的资金实力是首要因素。据北京银行27日公布的半年报显示,截止到今年6月30日,该行资本充足率是16.12%,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3.48%,大大高于多数目前已经公布中报的银行。

  中低端客户借贷有门

  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需要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花费都可以贷款,监管部门给了消费金融公司明确的角色定位,同时也使这种新的借贷机构备受消费者关注。首批的试点选择了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四地。

  买了房装修还要花一笔钱,选择银行贷款?审批时间太长,也不见得能批。刷信用卡?还款期限太短,最长不超过两个月。结婚、买大件,钱不够花,又难向亲戚朋友开口,怎么办?消费金融公司可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另据专业人士分析,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将和银行房贷、车贷等个人贷款以及信用卡形成互补,将来的市场空间不小。

  运作将是高风险、高收益

  传统的银行放贷资金来源于客户的存款,银行一方面吸存,一方面再以更高一点的利率借出去赚取息差。但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存款,因此监管部门对此类机构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同时由于其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的贷款,风险相对较高。据监管部门人士透露,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阶段,业务不涉及房贷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但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不排除拓展产品范围的可能。

  同时,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如月收入5000元的客户最多只能贷款2.5万元。这样可以避免消费者超出自身能力过度消费。

  “相对于银行信贷,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将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昨天有银行专业人士分析说,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的完全信用贷款,在运作上,为了覆盖风险,利率一般会比银行高一些,只要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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