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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套房贷政策标准未放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15:29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朱丽华)银监会上月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二套住房相关政策,深圳房贷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收紧。近日有消息传出,深圳银监局首次对“二套房贷”标准进行了界定,要求对有未结清两套以上(含两套)非普通住房记录者,不得按首套标准发放贷款。对此,一些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太过宽松。昨日,深圳银监局表示,一直以来,该局严格执行国家房贷政策,坚决贯彻落实银监会的相关监管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放松或收紧房贷政策标准的情况。

  深圳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利率依据人民银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深圳银监局称,今年以来,该局持续监测房地产市场的最新动向,对房地产贷款的变化及风险进行分析与总结;加强房贷业务窗口指导,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银行加强信贷管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大监管力度,对房地产贷款进行专项检查,责令银行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结合银监会相关房贷政策要求,深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通知》,细化了五大监管要求,包括认真开展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的风险防控,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加强商业银行房贷业务的内部审计职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深圳银监局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严格贯彻国家政策要求,促进深圳房贷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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