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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试点新能源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 15:4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楠)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在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将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形成7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高效节能空调、冰箱等十大类产品,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加大推广力度;推广节能灯1.2亿只;支持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立方米,全国36个大城市基本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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