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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发成品油价格下调通知 降幅为2角左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 07:35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杭州7月28日讯(记者 廖小清) 今天晚上,浙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从7月29日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降低22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降低,每升油价下调2角左右。

  发改委宣布:29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价220元

  降价后的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0号汽油为5.42元/升、93号汽油为5.80元/升、97号汽油为6.16元/升、0号柴油为5.63元/升、-10号柴油为5.96元/升。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在这个基础上,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附件: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90号汽油(Ⅱ)

/

7320

7020

/

5.42

 

93号汽油(Ⅱ)

/

7759

7459

/

5.80

 

97号汽油(Ⅱ)

/

8198

7898

/

6.16

 

0号柴油

/

6580

6280

/

5.63

 

-10号柴油

/

6975

6675

/

5.96

 

  注:以上价格自2009年7月29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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