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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温室大棚做幌子 菜地长出商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6日 22:1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北京大棚房调查温室大棚做幌子 菜地“长出”商品房

  在国家加大力度打击小产权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开始变换花样,在农业大棚旁边盖起了商品房出售,据说卖的还比较火。那么这些房子是什么样的呢?请看记者窦岩的调查。

  记者出镜:“我现在是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的一块农田里,根据国土部门的规划,这块地的使用性质是一般农用地,但是我们看到,这里盖起了很多住宅房,在住宅房的旁边,又加盖了这样的塑料大棚,购房者可以在这个住宅房里居住,在大棚里种菜,真正是享受了田园生活,但是这种变相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住宅房却是今年国土部门正在严查的大棚房。据统计,这种大棚房的数量占到了北京市农业大棚总量的2.2%。”

  记者现场目测了一下,住宅房大都是两居室,面积大概在60-70平方米左右,而旁边的大棚面积则接近180平方米,整个项目的占地面积超过了100亩。随后,记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这个房地产项目的指挥部。

  记者出镜 :“我现在就来到了刚才那片违规建筑的工程指挥部,但是这里现在已经是人去屋空,在一个角落里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北京市逸仙种植园指挥部的牌子和原来的规划设计图。 ”

  在这间已经废弃房屋的墙上,记者发现了一张管理人员通讯录,按照上面的号码,记者拨打了其中的两部电话。

  电话采访项目施工人员于海林:这个项目是什么时候开始盖的?07年。我在那那会,每天都是去不少车,到礼拜六、礼拜天去看房子去。那房子卖出去的多吗?卖出去的不多。说是不合法,它可能那个产权证它办的那个手续不是大产权的,是小产权的。工人工资也没给开呢,连材料款也没给。是谁欠你们的钱?哪个公司?宏景公司,宏景公司开发的嘛。开发商还能找着吗?找不见,他们都出去躲债去了,公司没人,连看门的都没有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这个项目所在的枣林庄村村委会,但是却被告知主管领导不在,有事可以打电话给村委会主任刘希友。

  电话采访北京通州区张家湾镇枣林庄村村主任刘希友: 您好,请问是刘主任吗?对,什么事?您好刘主任,我是中央电视台二套的记者,窦岩。想跟您了解一下咱们盖大棚房的情况。我现在开会呢,有时间再打。那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挂机盲音)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一位自称只负责党群工作的副支书向记者简单介绍了一些情况。

  京通州区张家湾镇枣林庄村副书记张国生说:“这块地有几年了,他跟村委会有租地的协议。”记者:那如果是租地协议,那这块地是租的,他不能拿那块地盖房子去卖是吧?张国生说:按说应该是。记者:但他实际上是在搞房地产项目在卖了?张国生: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因为我也是看到报纸才知道的。因为我也不在这个村住。记者:最近来退房的人多吗?张国生:最近就有两份。记者:什么时候来的呀?张国生:头得有两个多礼拜了吧。半个月左右吧,记者:那您听他们说了吗?他们花多少钱买的这个房子?张国生:他们有一个说了已经交了好象是28万,反正是20多万。记者: 20多万就是全部款了?张国生:对。

  记者又来到张家湾镇镇政府,但是却没能迈进镇政府的大门,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主管镇长不在和采访需要上级部门批示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北京大棚房调查逃避土地出让金 开发商一本万利

  花上20多万元,就能在繁华的城市边缘拥有一套世外桃源般的住宅,听起来的确让人心动。但是这种以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为名建设的变相小产权房,却并不受法律的保护,而且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当地村委会也知道这个事实。那么他们为什么还敢这么做呢?

  采访中记者发现,所谓大棚房只是最近出现的违规小产权房的一种,还有一种是外观看起来是大棚,走进去却是住宅的房地产项目,更有甚者,竟然在农业大棚旁边盖起了别墅。就在最近两天,记者还收到了一条转卖生态农业房的短信广告。

  卖房者:连院子带房子是将近800平米,18万。它这个不属于房产项目,它是单独有人发证报批,立的项是农业种植园项目,它有要求的,这一亩地里边他建的房子不能超过60平米的,超过60平米他就属于违规了。这不是800平吗?800平是连院子带房子是800平。房子是将近60平。咱们是土地承包合同,农业项目都是土地承包合同,知道吗?它这是二十年一签,跟谁签啊,村委会。您要不愿意跟我签的话,或者觉得不放心,那我就拿合同到村委会去,改成您的。

  对于这种小产权房,国家曾经三令五申严禁修建和买卖,那为什么明明知道是违法,一些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还偏要顶风做案呢?在记者要求采访时又都如此讳莫如深?长期研究土地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中心主任严金明为我们揭开了其中的谜团。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中心主任严金明说:“主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的问题,现在所说的大棚房实际上少了其中的一个环节,也就是少了土地出让金这一块。他现在付给农民集体的,相当于征地费这一块。我们知道招拍挂的价格,一般是征地费的十几倍、二十几倍甚至更高。这些开发商所盖的小产权房,他获取的利润,不比一般的商品房利润低。”

  一般意义上的小产权房,都能给开发商带来这样的利润,那为什么还会涌现出新的的大棚房?国土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这主要是为了躲避卫星执法检查。 ##同期: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副局长 李平在大棚旁边把房子盖起来,这样卫片看的时候就看不出来,它就是侵占基本农田,使国家的18亿亩耕地的保护任务不能得到落实。它还在不断的查处和发展,所以北京市政府和国土局不断地加大查处的力度。

  据介绍,北京市已经查出了34个这类以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17.3亩,其中包括基本农田1705.3亩。目前这些项目已经全部停工停售,其中8个项目已完全拆除,5个项目正在拆除,力争6月底前全部整改。

  北京大棚房调查小产权房违法 国土资源部要严查

  在采访中记者来了解到,无论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对于小产权房都有这样一个侥幸心理:国家不会真的拆掉已经建成的小产权房。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特别是建在基本耕地农田上的,应该拆。

  业内人士介绍,随着设施农业的和普遍兴起,各类休闲园、体验园、观光走廊等纷纷上市,一系列用地问题随之产出。大棚房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暴露了相关政策制度的不完善,例如对设施农业配套用地的面积就没有刚性的细化规定,只是在一些地方性的文件里有工作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单栋温室面积的5%的规定,非常容易被不法地产商钻空子。开发商明知法律不允许,而在这上面进行开发,开发商所以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他已经触碰了政策的底线。我们有一些基层的比如村一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也明知政策不允许而和开发商去签订这样的合同,所以这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当然,对于我们的购房者来说,你明知政策不允许也去买这样的房子,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对于小产权房,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常清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特别是去年底,国办又专门发了一个71号文件,明确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买小产权房。同时规定对建小产权房的宅基地不发宅基地证。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说:“实际上我们的态度一直很坚决,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特别是建在基本耕地农田上的,应该拆。我们也在做调研,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巡查责任制,力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避免事后立案、事后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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