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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原国土局局长被指服刑期间吃空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09: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8时42分报道,2007年,湖北省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秉锋因腐败问题,被红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然而直到2009年6月11号,王秉锋的人事关系仍在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还能查询到他的姓名。据知情人透露,王秉锋每月还在国土局领取工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之声连线中央台驻湖北记者张毛清。

  中国之声:类似的情况,也就是服刑期间公务员的工资啊、人事关系等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国家相关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记者:根据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王秉锋被判刑后,被红安县纪委开除党籍,并被黄冈市国土局撤消职务,应该来说, 两年之后,王秉锋本人的名字就不应该再占编制,因为编制与财政是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之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现在情况如何?

  记者:黄冈市国土局撤消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秉锋的职务后,但在财政与编制网上仍显示保留其人事关系。红安县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说,从程序上来讲,开除公职的权利不在国土局,得看红安县里如何处理。

  但是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否认了王秉锋还在国土局领取工资的说法。他们说,07年6月份王秉锋被判刑后,该局就停发了王秉锋的工资。

  湖北省推行的是"阳光编制",只要发生人事变更,该网便会在第一时间更新信息。昨天,王秉锋的姓名仍挂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但是经过最近几天新闻媒体的披露之后,今天,记者再上网查找的时候,王秉锋的名字已经不在这个网上显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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