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对食品安全进行为期2年的集中整顿
□记者 陈里予
晨报讯 《食品安全法》从本月实施后,上海食品监管格局也发生了变化。昨天,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 6月1日起,工商部门开始负责食品流通的行政许可和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承担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综合协调等相关职责。另外,本市将清理甚至废止一批有关食品的地方法规、规章,同时制定、修订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
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敏强透露,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政府明确质量技监、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已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两局职能分工调整和衔接问题达成一致,两局联合印发了有关文件,以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与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效衔接和顺利过渡;并明确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的范围、基本流程等事项。6月1日起,各区(县)工商局均已设立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专窗,正式受理相关申请。据统计,截至6月10日,全市工商部门共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申请676户。
据悉,上海将对食品安全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整顿工作,包括启动开展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开展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进出口、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整顿,严厉查处餐饮无证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