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零时上调汽、柴油价格每吨400元
东方早报记者 李晓辉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晚10时30分发出通知,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
每升平均提高0.3元
昨晚8时左右,在中国大宗商品综合服务提供商“易贸资讯”旗下的息旺能源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对各地发改委下发的“发改电[2009]172号”文件,文件中说,“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
过了两个半小时后,国家发改委终于公布了同样的文件,决定从2009年6月1日零时起,上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汽柴油涨幅均为400元/吨(约0.3元/升)。调整后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均价分别为6930元/吨和6190元/吨,分别上涨6.13%和6.91%。
此次按照各省区市的具体调整情况,上海市90号汽油调价后为6900元/吨,0号柴油价格为6150元/吨。
记者从中石化上海公司获悉,昨晚9时30分左右正式接到发改委调价文件,其中90号汽油上调0.29元/升,价格为5.07元/升;93号上调0.32元/升,价格为5.51元/升;0号柴油上调0.34元/升,价格为5.22元/升。
发改委最近一次调价是在3月26日,当时国内汽柴油零售价分别上涨290元/吨和180元/吨,涨幅分别为5.3%和3.7%。
适当缩小了涨价幅度
发改委称,自今年3月25日国内汽、柴油价格上调以来,WTI原油期货价格由每桶53.98美元上涨到66.31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由每桶45美元左右上涨至目前的57美元左右。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上调汽、柴油价格,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适当缩小了价格调整的幅度。
文件中再次明确提到,对于民营批发企业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零售和批发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机制已形同虚设
不过一位业内能源专家对早报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具体动作来看,所谓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形同虚设”。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据易贸资讯监测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连续22个工作日内,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连续移动加权均价较上次调价期涨幅已经高达24.65%。
发改委5月8日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管理办法明确显示,“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适当的管理,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上述业内能源专家表示,政府适当管理确实符合中国国情,但机制应该从两部分来看,第一步,成品油定价机制既然已经出来了,那么符合条件就当调则调;第二步,在最高限价的制度下,根据供需状况,仍然可以考虑再调低价格做些优惠。
标号 调价后 涨幅
90 5.07 0.29
93 5.51 0.32
0 5.22 0.34
单位:升/元